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要"加快改革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改变'一次考试定终身'的状况。"中小学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机制。"
为了探讨这个问题,首先要简单回顾一下世界教育评价或课程评价的历史发展,继而研究新中国50年来评价制度的逐步确立,最后着重探讨"应试教育"课程评价观的危害及素质教育课程体制评价观的主要特点,以便为建立新的评价机制提供理论依据。
一、世界课程评价的发展概略
二、新中国课程评价的发展历程
1.课程评价的理论研究
2.课程评价的法规组织
3.课程评价的实践应用
三、素质教育课程体制的评价观
1.课程与教学的评价目的要从"甄别选拔"转为"育人为本"
2.课程与教学的评价主体要由"单一化"走向"多元化",由"他评为主"走向"自评为主"
3.课程与教学的评价对象要从"唯智育"转向"五育"并举,从 "唯知识"转向"重能力',从"重产出"转向"重效率"
4.课程与教学的评价时空观要从"课堂教学"转变为"全方位学习",从注重"书本知识"转变为注重"实践活动",从"固定课 程表"转变为"弹性课时约定"
5.课程与教学的评价标准要从注重"相对标准"转移到注重"绝对标准"与"个体标准"的相互结合
6.课程与教学的评价方法与类别要从定性与定量的"分离"走向定性与定量的有机"结合"
7.课程与教学评价的反馈与解释要从"主观臆断"走向"辩证全面",从"盖棺定论"转向"终身学习"
8.课程与教学情意目标的评价方法
9.课程与教学评价的步骤过程
10.课程与教学的"三级"评价职权
一、世界课程评价的发展概略
从哲学意义上看,评价活动是人类的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对客观事物的评价是人们对该事物及其意义的一种观念性把握,是对客观事物价值的认定。什么是价值?所谓价值就是指事物能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及其满足的程度。如果一事物能满足人们的一定需要则该事物就有价值,否则就没有价值;如果满足的需要越多,满足的程度越高,则价值就越大,否则价值就不大。价值这一概念反映的是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是客观事物对人的意义的判断。评价是对客观事物与人的关系的一种反映形式,其中不仅包含着人对事物的感知、理解和判断,同时还伴随着情绪情感活动。在评价关系中,把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客观事物称之为评价客体,把判断事物是否有价值的人称之为评价主体。课程评价的本质就是人对课程的价值判断。
课程评价的产生和发展是与教育的发展和改革相伴随的。教育和课程是人人关心的现象,因此人们对课程的评价最为复杂多变。现代的课程评价理论,起源于西方的教育测量运动。19世纪中后期,英、法、德、美等西方国家为了克服传统考试方法存在的弊病,为寻求科学地评定教学效果的方法,相继开展了对人的心理。智力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测量研究试验。这种研究试验,导致了教育测量运动的产生。美国对教育测量的发展与课程评价理论的产生起了重要作用。1904年,美国心理学家桑代克出版了《精神与社会测量学导论》一书,对教育测量学的形式具有奠基作用。本书提出:"凡是存在的东西都有数量,凡是有数量的东西都可测量。'在这一论断的推动下,美国教育测量运动蓬勃发展起来,在1915-1930年期间达到高潮。
虽然教育测量比传统的考试方法有了很大进步,但它却仍有许多缺点。主要问题是,这种测量方法不能全面反映教育活动的内容、效果和价值,不能反映人对知识的掌握、能力的提高和品质的发展等情况,因此遭到人们的批评。在这种背景下,美国进步主义教育协会组织了史称"八年研究"教育改革实验。在这场实验中课程教材是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其改革的方法就是减少分科课程,进行课程综合。为了指导并检查试验的效果,成立了评价委员会,心理学家泰勒是这个委员会的领导人。在"八年研究"(1933-1941年)中,泰勒突破了桑代克教育测量的局限,提出了崭新的评价学说,他把课程评价和课程编制结合起来,认为教育目标是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1940年泰勒正式出版了《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一书,受到人们的普遍赞同。为此,泰勒也被誉为"现代教育评价之父"或"现代课程理论之父"。
泰勒的课程评价原理是以行为主义心理学为理论根据的,教育目标是其评价的基本标准,故称之为"目标行为评价"。布鲁姆是泰勒的拥护者和继承者。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布鲁姆进一步把教育目标分为三个领域,即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动作技能领域,每个领域又分为"知识、领会、运用"等若干个子项目。布鲁姆的评价研究成果集中体现在《教育目标分类学》当中,这一著作极大地丰富并发展了泰勒的课程评价原理,对某些国家特别是对我国产生了很大影响。
1986年9月,布鲁姆应华东师范大学邀请来华讲学,此后目标教学在我国形成一股潮流。近20年来,我国不但翻译了布鲁姆及泰勒的课程评价论著,成立了全国目标教学专业委员会,许多省市还搞了大面积的教学实验,出版了实验专著,甚至我国1992年颁布的义务教育理科教学大纲及北京市1999年制定的一些学科课程标准,对于教学内容掌握的要求都是按照布鲁姆的所谓"知道、了解、掌握、运用"等项目层次确定划分的。我国近20年来出现的目标教学热潮,是当今世界课程评价改革运动的一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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