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评价的方法很多,使用一套科学、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教材是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而这一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则需要不断的研究探讨。本文试图以"评价"的哲学概念作为教材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的逻辑起点,探讨教材评价的本质、标准和过程。
一、教材评价的本质
(-)教材评价的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
教材评价是对教材的价值作出判定。谈到价值,自然要明确是哪个事物对什么人的价值,即价值客体和价值主体是什么。在教材评价活动的价值关系中,教材就是价值客体,那么价值主体是谁呢?这就要分析教材是满足谁的需要,也就是要分析教材具有哪些功能。教材的直接使用者是学生,教材具有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等功能,是为了满足学生身心发展需要的,学生是直接的价值主体。但是,教材的产生并不纯粹为满足学生个人发展的需要,教材还有一种很重要的功能是促进学生的社会化。任何一个社会的教育、课程、教材都首先是为培养学生成为适应社会、能维持和促进社会发展的社会成员,因此教材必需满足社会培养下一代的需要。这样,社会就是教材评价的间接的价值主体。教材对于学生个体发展的个人价值是教材的直接的内在价值,而教材对于社会发展的社会价值是教材的工具性价值。在进行教材评价时,评价者需要综合考虑学生主体的需要和社会主体的需要,辩证地整合两个主体的需要,形成评价标准。
(二)教材评价的主体与客体
教材评价的客体是教材与学生、社会构成的价值关系。教材评价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可以是教师、学生,也可以是教材编制者或教材审议者。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并不总是一致的。对于需要评价的某个特定的价值关系而言,价值主体是既定的、不变的,但评价主体却是可以变化的,这个评价者可以是价值主体自己,也可以是其他个人或团体。教材评价的主体如果是使用教材的学生,这时评价主体就是价值主体;但更多情况下,评价者是教材的编制者或评价专家,这时的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就是不一致的。
教材评价的主体具有以下三种职责,一是提供对教材的客观描述,呈现一切与评价客体有关的资料、信息,二是收集并呈现教材专家、教师、学生等对教材的价值判断意见,三是评价者自己对教材作出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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