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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价内容应体现全面性
课程是一个整体, 从评价领域而言, 它的范围不能仅限于知识和能力, 即认知领域, 还要从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进行全面评价, 即评价既要对产生这一学习的结果进行描述和判断, 又要对产生这一结果的多种因素和动态过程进行描述和判断; 既要看到学生智力发展的一面, 也要看到他们的动机、兴趣、情感、意志、性格等非智力因素作用的一面。如在我校自己开发的校本课程《诗文诵读与书法》中, 我们都定期举行随机的口试抽测, 检测和掌握学生的语文积累程度。考试中我们根据年段的不同, 增加了听记题、口试题、背诵题等。在语文教学中, 对学生语文学习进行全面的检查。加上对学生平时学习进行评价的月评价表, 低年级有对学生识字情况检查, 查字典的动手能力检查。中高年级有搜集处理信息能力的检查, 讨论与合作学习能力的检查。各项评价综合交叉, 评价表既可全面而真实地反映学生的语文学习状况, 又给家长和教师提供了促进学生学习提高的第一手资料。许多教师发挥聪明才智, 为学生制作读书卡、背书卡、识字卡; 学生们也积极投入到自我搜集学习资料、自主学习的行动中。他们为自己诵读的课文录音, 为自己的日记、小练笔、作文编辑成册, 并取上好听的名字, 珍藏起来。许多学生还为自己的语文学习剪贴或从网上下载有用的资料, 孩子们亲切地称它们为“语文知识的百宝箱”。有的高年级学生搜集名篇佳段, 并将自己的感言、收获结集成册为《心灵火花集》。学生和教师在共同完成语文学习成长记录袋的工作。这些有助于学生学习能力提高的方法都来自于学生, 可以说在评价内容的不断开放和丰富中, 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学生———这一学习主体的积极性, 为我们更加全面地评价学生的学习能力提供了有利的依据。
四、评价主体应体现多元化
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的评价中, 教师不再是唯一的评价者, 评价应将学生的自我评价、生生之间的相互评价及家长评价相结合, 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这就改变了以往的评价只有教师参与的倾向, 确立了学生也是课程评价主体的地位。这种评价的实质, 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学生是学习主体的现代教学观。换句话说, 如果不能确立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的评价主体地位, 那他们也就无法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
在我们的理念中, 由于融入了这一前瞻的观点, 评价主体的多元化也促使了评价方式的多样化, 在学生的循环日记中, 有教师的评价, 学生也像小老师似的评价其他同学的文章, 家长们更是体现出高度的热情, 他们不但评价自己孩子的文章, 还评价别的孩子的文章, 在交流中, 家长、教师、学生在进行平等地、坦诚地、公开地对话, 极大的鼓舞和促进这三方共同的努力, 推动评价更全面完善的发展。
五、评价原则应体现灵活性和随机性
评价的随机性和灵活性体现了在评价上应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进行综合性评价。评价的功能不仅是对课程实施的结果进行考察, 而且还有对课程进行诊断、比较、修订、完善的多项功能。每次期末考试结束后, 认真对每一位学生的卷面进行分析这是我校教师必做的一项工作, 分析后不仅仅是为了教师掌握情况, 教师们还针对卷面反映出的情况对学生和家长做出评价并提出具体要求。如, 我们提倡教师在卷面或《素质报告书》中针对学生平时学习的具体情况, 写出相应的评价和建议, 并针对不同程度的学生, 对症下药, 从听、说、读、写方面布置不同的假期学习计划。使学生和家长对即将进行的学习有更清晰地了解, 明确了前进的方向, 有助于今后学习的提高。
课堂上的评价语言应呈现出激励性、导向性、指导性等特点, 一个夸奖学生书写进步的大拇指, 一张笑脸, 一个特大的惊叹号, 一段激励性的语言等等, 都给学生的学习增添了无穷的动力和强有力的支持。
评价方式的改变折射着教育思想的转变, 在新课程理念的指导下, 为学生的终生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 促进学生的长足发展, 让学生在评价中找到自信, 让学生在评价中认清前进的方向, 体会到学习的快乐; 让教师在评价中看到希望,更理智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让我们的社会通过评价增加更多、更有益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的人才; 让我们的课程通过评价变得更能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这是我们仍需共同努力的方向。
( 作者单位: 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750004)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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