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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文化考试
考生体格检查、心理选拔、政治审查合格后,由所在学校组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英、俄语)和空军组织的文化二次选拔。
(七)集中选拔录取
空军招飞局在北京组织对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进行政治、身体、心理素质和文化全面选拔录取。
集中选拔录取工作于今年7月中旬结束。
(八)审批录取
空军实行提前单独集中录取,录取分数线由空军划定。审批录取工作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以上且政治、体格、心理素质等方面都优秀的考生实行优先录取,对未达到录取条件、各项均属合格的边缘或某一单项明显不优的考生不予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发给《录取通知书》。审批录取工作于今年7月中旬结束。
(九)入校报到
被录取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要求到空军航空大学报到。新学员入校后,符合飞行学员条件者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军籍,对不符合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对入校后思想发生变化不愿从事飞行事业或有高考舞弊行为的,退回所在地,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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