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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动员
宣传动员工作由地方各级教育行政、招生考试部门和学校组织实施。利用空军提供的宣传提纲、招生问答、自荐条件等材料,采取各种方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和考生家长积极支持招飞工作,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女高中毕业生报考空军飞行学员。
(二)组织报名
组织报名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考生符合自荐条件并征得家长同意后自愿报名,经所在班的班主任推荐,报学校审查同意后,填写《空军飞行学员报名表》。
(三)体格检查
考生持《空军飞行学员报名表》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出生证明),由县、区招生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到指定的全面检测站接受体格检查检测。
体格检查由空军体检专业人员按国防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实施。
(四)心理选拔
心理选拔时间与体格检查同步。体格检查合格的考生参加心理选拔,由空军心理选拔专业人员按国家军用标准《招收飞行学员心理检查要求与方法》实施。
(五)政治审查
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合格的考生进入政治审查。由各选拔中心和地方公安部门按照飞行学员政治条件规定的要求共同组织实施,学校和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给予协助。
政治审查工作于今年7月中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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