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宗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加强教学管理与研究,调动广大干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大面积提高全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价内容
为使评价客观公正,易于操作,减少主观性,评价内容尽可能量化,主要对教科研、学生特长培养、考试成绩、课程开设、干部任课、听课与教师参加各级教研活动等五项内容进行量化评估。
三、评价细则
( 一)教改及教科研(150分) 1、自己申请或承担上级研究课题并获得立项(20分) 国家级:20分/项 省级:15分/项 市级:10分/项 黄骅市级:5分/项 2、课题取得阶段性成果或最终结题(40分) 国家级:40分/项 省级:30分/项 市级:20分/项 黄骅市级:10分/项 3、教师教学竞赛(60分) 国家级:60分/人 省级:40分/人 市级:30分/人 黄骅市级:10分/人 4、公开发表、获奖或交流的教育教学论文、专著(30分) 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 国家级:10分/篇 省级:6分/篇 市级:3分/篇 教师论文获奖或交流 国家级:8分/篇 省级:5分/篇 市级: 2分/篇 黄骅市级:1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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