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并强调把建设和
谐社会摆在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作为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 年联合国首脑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会上进一步提出了建设和谐世界的问题,并对如何建设和谐世界提出了四点具体意见。这些都表明:和谐发展是当今世界和社会发展的主题,是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必然趋势。
教育事业是社会主义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胡锦涛“在省部级主
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把坚持要教育摆在优先地位,保障教育公平,构建健全的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全民族素质不断提高”作为建设有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内容。这实际上说明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教育与经济发展,民主政治建设等社会其他方面的事业具有同等重
要的地位,教育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系统工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这是由教育在现代社会系统中所处的地位和教育与社会生活的广泛联系所决定的
1、和谐的内涵
在汉语中“和”和“谐”是两个同义的汉字叠加在一起的。《现代汉语辞典》对“和谐”的解释是“配合得适当和匀称”,《教育大辞典》对“和谐”的解释是“事物或现象各个方面的协调,配合与多样性的统一”,此外,“和谐”常常指部分与部分,部分与整体间的协调,相互之间关系的和谐。
和谐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包括“和谐社会的教育”和“和谐个人的教育”。“和谐社会的教育”是指教育要面向全体成员,动用整个社会资源,调整各人之间的关系,使社
会整个大系统得以发展的教育。它不是实现某个人或某些精英的发展,不是点的教育,而是寻求面的拓展,使整个社会得以全面进步的教育,它的重点是培养人的教育。而“和谐个人的教育”则是使个体内部基本面都得到发展,成为适应社会,改造社会的人才的教育,“和谐社会的教育”和“和谐个人的教育”两者相辅相成,辩证发展: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因而“和谐个人的教育”是“和谐社会的教育”的基础,只有个人得以和谐发展,社会才能和谐进步;相反,只有社会关系和谐,实现了每个人的教育,个人才能得到和谐的发展。所以说真正的和谐教育应该是人与社会,人与人友好相处的前提下,社会的每个人都能享有的,并且使每个个体德智体美劳等各个方面都能得到全面自由协调发展的教育,这也正是和谐社会所渴望达到的公平、平等的要求所在。通常意义上的“和谐社会的教育”指的是狭义上的“和谐教育”,即“从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身心发展需要的统一实际出发,调控教育中诸要素的关系,使教育的节奏符合学生发展的规律,进而使教与学产生谐振效应,促使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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