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与教学目标的关系
课程目标是构成课程内涵的第一要素。课程内容的设计和课程实施的进行,基本上是以人们对课程目标的学习、认识以及变通把握为重要前提的;即使是课程评价,它的实行也是以课程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水平为重要依据和准绳。从课程运行的实际来看,课程目标具有虚与实的特点,所谓"虚",是指人们对课程目标在观念层次上所表现出的理解与认识或者说思想意识;所谓"实",就是课程目标的客观存在及其对课程内容设计和课程实施的影响。一般而言,思想支配行动,意识主导实践。
教学目标是指通过教学活动对学生身心发展变化的期望、据此,我们可以把高中地理教学目标界定为通过高中地理教学活动对学生在地理知识、技能、方法和地理观念、行为等方面的发展的期望。
总的来说,课程目标具有宏观性,长期性,教学目标是其细化的微观目标。
二、三个教学目标中,情感目标的地位作用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不是“次要目标”,翻开《地理课程标准》,我们看到“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在课程目标中被列在第三位,这并不表示它在课程目标中就是次要的,它是课程目标中并列的三个目标之一,它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等课程目标三位一体,同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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