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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调教师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民主参与和自我反思
发展性教师评价强调,对教师的评价必须充分发挥教师本人的作用,突出教师在整个评价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不仅把被评教师看作评价的对象,也看作评价活动的积极参与者。评价者应通过与被评教师建立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鼓励教师民主参与。自我评价与自我反思。具体而言,在评价开始时,应与 被评教师沟通协商,根据教师本人的情况,形成个体化的评价目标、评价计划和评价方法。在收集评价资料时,给教师提供表现自己能力和成就的机会,同时创设宽松的氛围, 鼓励教师自主提交评价资料。在分析评价资料时,要与教师进行充分交流与沟通,注重引导教师在分析原因的过程中提高自我反思和总结的能力,此外,还与教师一起探讨改进教育教学实践的方案和措施。这不仅有利于收集到准确的评价信息,作出客观正确的判断,也有利于被评教师本人发现问题并主动地改进和提高,还有利于消除被评教师和评价人员之间的对立情绪,使被评教师能自觉地接受和理解评价结 论。
(三)重视教师的个体差异
每位教师在职业素养、教育教学风格、师生交往类型和工作背景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发展性教师评价主张,评价不但不应该消除这些客观存在的差异,而且应尊重教师的个体差异,并根据这种个体差异,确立个体化的评价标准、评价重点及相应的评价方法,明确地有针对性地提出每位教师的改进建议、专业发展目标和进修需求等。这样,才能充分挖掘教师的潜能,发挥教师的特长,更好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激发其创新意识。总的说来,重视个体差异的发展性教师评价,强调评价对不同教师甚至是同一教师的不同发展阶段的适宜性。它不是事先确定一个绝对统一的评价标准,然后将所有教师的表现与之相对照,从而衡量、判定教师的优劣或是否合格、称职,而是通过将教师评价时的水平和表现与教师的原有基础进行纵向比较,以期发现教师在某一时间周期中的进步和专业成长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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