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制度一直制约着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也影响着作为整个基础教育改革核心内容的新课程改革。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新课程改革把评 价改革(包括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和 课程评价)作为其有机组成部分。本文以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师评价改革为研究对象,在描述传统管理性(或 奖惩性、规范性)教师评价特点的基础上,指出其存在的缺陷,进而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为依据,提出新课程改革所倡导的发 展性教师评价的基本理念。
传统教师评价的特点与缺陷
(一)传统教师评价的特点
1.功能:管理与奖惩
传统的教师评价是面向过去的教师评价,它着眼于教师个人在评价之前或评价之时的工作表现。这种评价具有两种主要功能:第一,表明教师是否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其工作表现是否符合学校或上 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期望。第二,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判断他们是否具备奖励或处罚的条件。即教师评价的结果,往往是作为领导决定某教师是否续聘、晋级、加薪等的依据。也就是说,传统教师评价是领导树立权威、加强学校管理、决定奖励和晋升人选等的途径和手段。可见,传统教师评价主要是一种管理性评价。奖惩性评价或规范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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