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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新课程数学学分认定方法的探索与实践
作者:谭曙光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6

高中新课程数学学分认定方法的探索与实践

广东仲元中学  谭曙光

   

新的高中课程标准无论从教育的目标、教育的理念、教育的价值取向和课程的设置以及教学方法与手段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它的成功与否,其关键在于实施,实施的主要环节是管理,新课程改革中的一项重大管理就是学生评价的学分管理制。

新课程实验用学分计量学生的学习量、学业过程,并对学生在课程方面的发展水平做出评价。进行学分认定是新课程实验的重要环节,数学学分的认定方法,必需解决新课程中数学不同模块(专题)的不同要求,区分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中不同系列的学分认定方法。充分考虑必修课程、选修系列1、选修选列2与选修系列3、选修选列4的不同要求和特点,构建不同的学分认定细则与方法;学分认定原则与程序、操作和方法,研究学生发展性评价在学分认定中的地位与作用。

 

    一、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

作为学生学业评价的重要功能——学分认定,其目的是:通过学分认定,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与表现,以及达到学习目标的程度。不仅仅要了解学生的知识与技能的情况,更要了解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行为表现、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学习目标不仅仅是一个要求所有学生达到的同一标准,还应包括学生个人的初始状态及个人的努力程度。判断学生学习中存在的不足,分析其原因,并改进教学。对于学生学习过程中在知识、技能、行为、态度等方面表现出来的不足进行认真的分析,找到原因,努力改进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为学生提供展示自己能力、水平、个性的机会,并鼓励和促进学生的进步与发展。通过学分认定,让学生在充分展示自己数学学习能力,关注学习的过程中,体验数学学习成功的乐趣与喜悦,增强学习的自信心,促进学生进一步的学习与发展。培养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能力。通过学生的自我学习评价,学生对自己的知识、技能、态度、行为等方面的情况有一个清醒而正确的认识,在此基础上看到自己的长处与不足,得以发扬与改进。

从而学分认定,必需遵循以下原则:

1、多维度原则。评价内容要包含新课程标准提出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三维目标,并依托数学的知识体系,兼顾教育教学实际。

2、多元化原则。充分突出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变过去单纯的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为教师、学生本人、学生之间和家长各方面的互动评价,实现评价对象的多元参与和评价方法的多样化。

3、发展性原则。遵循学生发展为本的发展性评价思想,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重视学生学习过程中学习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形成过程,使评价的结果反过来进一步激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4、可操作原则。评价过程要简单,可操作,既要考虑量化结果,又要考虑质性评价。把等级评定与评语结合起来,评语是等级评定的血肉与气色,等级评定是评语的骨架和线条;把学分与等级结合起来,等级评定是学分认定的细化和前提,学分认定是等级评定的概括和结果。

二、学分认定办法

1、学分认定的基本方法

高中数学课程学分认定以模块为单位,并按模块规定的学分分值进行认定。

学生符合以下三条,可获得该模块的学分和相关等级。

①学生修习某模块的学习时数达到规定的要求,考勤符合学校规定。

②修习完后参加由学校命题和组织的考试(或考核),并且考试(或考核)达到合格以上。

③参加本模块过程性评价获合格以上。

其中考试(或考核)成绩占60%,过程性评价占40%,两项综合得出学生学分的不同等级。

必修1-5、选修1、选修2和选修4参加纸笔考试, 选修3只进行考核。 

学生获得学分的三条既是独立的,又有联系,三条必须独立达到,有一项达不到则不能认定学分,同时第三条过程性评价中又包括第一条。学生考试或考核不合格时,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则进行重修才能给予学分认定。违反学分认定纪律者将不予认定学分。

2、学分认定的程序

任课教师提交学生学习的有关资料和学生过程性评价的自评、互评、师评与家长评价结果→学科组学分评价小组评定学分→教务处复核→学校学分认定小组认定→主管校长确认→公示→学分管理员记入学生学籍表并存挡。

3、转学、转系列与课程补修

1)当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发现原有的选择与自己的兴趣、志向,或者与自己的学习能力不相符,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条件向学校申请转系列。转系列后,课程的组合将发生变化,这时,将要进行转系列后的学分认定,并确认是否需要补修。

具体要求是:

①新系列内容与原来已选修内容相同且要求相同者,原来学分有效。

②新系列内容与原来已选修的内容相同但要求不相同者,新系列要求高的,需补修;新系列要求低的,原来学分有效。

③新系列内容与原来选修的内容不相同,则需补修。

2)学生所学模块在考试或考核中不能达到合格要求时,可申请一次补考或重新考核机会,补考或重新考核仍不合格,必修模块可进行重新补修,选修模块可放弃此模块改选另一模块。

3)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省内学生转学,承认原校所获学分;外省转入学生,由学校根据其学习情况和成绩记录参照本校的课程方案,进行考核后认定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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