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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1、学业考试科目
学业考试科目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恩施市课改实际确定,分为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考查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
考核科目为体育、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等。
2、学业考试的方式
学业考试根据学科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在考试、考查科目中,语文为开卷考试(只带课本和字词典),英语为闭卷笔试加听力测试,数学和考查科目为闭卷笔试。考查科目中,物理与化学合卷,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生物与地理合卷,合卷中两科分别出题,考分合计。生物、地理考试为八年级学业考试。
考试时长和卷面总分如下:语文150分钟,卷面120分;数学120分钟,卷面120分;英语120分钟,卷面12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钟,卷面25分);物理和化学合卷100分钟,卷面100分(其中物理60分,化学40分);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100分钟,卷面100分(其中思想品德和历史各50分)。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100分钟,卷面100分(其中生物和地理各50分)。
考核科目采取口试、面试、实践操作、成果展示、才艺表现、撰写小论文、答辩等多种形式进行。分为全市统一考核和学校组织考核两类。全市统一考核的科目有体育和理化生实验操作,学校组织考核的科目有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和信息技术)、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
3、学业考试命题
学业考试要充分体现促进学生发展的新课程理念,严格按学科课程标准命题,积极探索使用新题型。主观题和客观题比例适当,题量适中。考试科目试题要反映课程标准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要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卷难度系数为0.7左右(误差±0.02),容易题、中档题、较难题的比例大致为7:2:1。杜绝设置偏题、怪题。
考试和考查科目命题由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分别成立命题、审题两个小组,两组分离,严格保密,确保试题安全。
考核科目的考核内容要注重考查学生的学习品质、认知表现、实践能力和生理、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发展状况。考核科目由州教育局提出指导意见,恩施市教育局和各学校根据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4、学业考试成绩呈现
学业考试成绩以多个等级形式呈现。考试、考查科目的考试分数不向学生、学校和社会公布,其成绩等级标准由州教育局根据考试结果,结合现有高中资源的实际情况在高中正式录取前确定。考核科目以A、B两个等级呈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科目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5、学业考试的考务管理
学业考试的考务管理由恩施市教育局具体负责。考试、考查科目实行全市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监考、阅卷人员必须是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要严格执行《恩施自治州中考手册》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监考教师实行异地交换,本校教师不得参加监考本校学生,特别要加强对主观性试题阅卷质量的监控,语文、英语的作文实行三人独立阅卷,确保阅卷质量。对学校组织的考核,恩施市教育局应加强督导检查,对考核过程和考核质量实行有效监控,把握校际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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