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教字[2006] 4号
关于印发《恩施自治州课改实验区2006年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恩施市教育局:
现将《恩施自治州课改实验区200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各相关学校。并按文件要求组织好今年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复习备考工作。实验区2006年高中招生方案另发。
附件: 恩施自治州课改实验区200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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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教育局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日
恩施自治州课改实验区
200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湖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6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恩施市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本地教育发展实际出发,实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改革,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使基础教育在提高民族素质、推进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应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更加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主动学习;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适龄少年儿童提供均等的受教育机会,促进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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