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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评价前景不乐观
“理念虽好,但对于综合素质评价的前景,一些班主任和校长表示不容乐观。”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采用“A”、“B”、“C”和“D”四个等级。“尽管B等表示‘良’,但在一些老师和家长的眼里,它等于说明这个学生‘有问题’。到底给谁B,这又是令人头疼的难题。”越秀区一所省一级学校一初三班主任这样说。
记者从广州市招生办了解到,自从推行中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来,广州并无一例因为“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而影响学生升学。据报载,在珠三角地区曾有一位学生因被评为C,最后不能升高中而离家出走。
质疑1:素质分高下是对人格的歧视
“对于正在发展和成长中的学生,我们有什么资格就给他们贴上综合素质高不高的标签?在综合素质上对学生分出高下,比对‘差生’的歧视还要严重。难道我们的教育制造出一批批的差生还不够,还要再制造出一批综合素质不高的学生才甘心吗?素质上分出高下是对人格的歧视与侮辱。”早在2005年东山区最早推出中考改革方案时,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教研室曲天立就对“综合素质评价”提出了质疑,曲天立认为,中考招生方案出台之前,应该更多听取基层一线老师的意见,慎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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