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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课进中小学课表 开设情况成校长考核指标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0

昨天,市教委召开全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工作会,首次确定了中小学实践活动课课程标准和内容。从这学期起,本市小学三年级以上年级都将开设综合实践课程。小学36年级、初中79年级均须设置140学时。

小学生须做社会考察

会上透露,根据本市在全国率先制定的中小学综合实践课实施意见,小学36年级的三年期间、初中79年级的三年期间均须设置总共140学时的综合实践课。此外,小学生每学年应至少走进一座博物馆或社会实践基地、参加一次社会考察、完成一项社会调查或访谈。

高一、高二研究性学习各108学时,高三第一学期研究性学习54学时。高中阶段学生每学年应参加不少于1周的社会实践。高中三年累计参加不少于10天的社区服务。

实践成果成评价依据

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后,学生可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学生自身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进行研究性学习。也可在教师的指导下,走出教室,直接参与并亲历军训、学工、学农、社区义工等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可通过小论文、专题报告、网页等形式记录下自己的实践成果,各校将制定本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方案,考核后的结果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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