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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创造有特长可申请跳级
根据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并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或其他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经学校审查批准,即使模块考试成绩不符合升级要求,本人要求升级的,可准予升级。
确因学习困难无法跟班学习,且在同一学年内经重考,仍有三个以上必修科目所有必修模块学习评价都不合格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留级申请。但学校应严格控制留级学生数量。
【学籍管理】
两周内不报到可取消入学资格
凡被录取的新生,须凭入学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校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学校可保留其入学资格。
对开学后两周内不到学校注册,又不办理延期注册手续者,招生学校应查明原因,作出保留入学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处理,并应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病须休学治疗的新生,按休学规定办理。经批准后,可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
港澳台侨生可在我省就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流动人口子女,已随父母在非户籍所在地接受初中阶段教育且取得初中学籍的,要求在非户籍所在地继续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可允许其参加当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及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要求在我省普通高中就读的,可参加当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获得接受外国学生资格的学校可接受适龄外国学生入学,并可获得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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