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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往届生如何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1、考生须于2007年11月1日—4日到当年参加普通高中高考综合考试的市、县(区、市)招办办理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和必修科目考试成绩转换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2006或2007年普通高中高考综合考试成绩单并当场拍照采集报名信息。如成绩单遗失,考生须提供本人参加考试时的建档号或考试证号。考生报名时必须选定必修和选修科目,以便编制准考证号和安排考试。
2、2006、2007年普通高中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经转换后,对应的必修科目考试等级为D级(含技术科目考试)的往届考生,准予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
3、江苏省户籍,但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高中会考部门出具的2006、2007年度会考成绩证明,江苏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对应的必修科目考试等级为D级(含技术科目考试)的往届考生,按相关政策,准予其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如持有外省省级高中会考部门出具的2008及以后年度的会考成绩证明,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等级要求与当年的应届毕业生相同。
4、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评语部分,须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作出结论。
三、往届生如何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中综合考试成绩三年有效”的规定,取得2006、2007年高中综合考试成绩的考生,其成绩2008年仍然有效。因此,2006、2007年高中毕业的往届考生,既可参加2008年4月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也可按照有关规定,在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时,将原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转换为相应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进行等级转换时,只转换为相应的必修科目考试等级。因此,报考普通类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兼报普通类的考生还必须参加有关的选修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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