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批准的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考方案,现对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往届考生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江苏2008高考方案基本模式
江苏省2008年实行“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高考方案。
1、“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门。
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七门,其中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选修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两门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不兼报普通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均可选择必修测试科目。
3、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4、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成绩当年有效,必修科目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算起三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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