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课程高考计分方法的操作建议
(初稿)
一、问题的提出
广东省2007年高考方案由于采用3+基础+X的科目设置,较好地体现了既高考考查基础、又考查能力,既有统一要求、又有选择性的精神而受到国内各方面,特别是基础教育界的好评。然而由于采用原始分计分录取,并没有解决原来以标准分录取时因考生群体不同而造成的不公平问题:
1. 假设高考命题能做到不同X学科的平均分相同,但并不见得这就公平。例如2006年广东省高考政治和历史的平均分分别为85.94分和83.36分,政治平均分略高于历史,但政治120分以上的考生只有22人,而历史120分以上却有2248人,120分以上的政治考生人数只有历史考生的百分之一都不到,如果按卷面分录取,选考政治的尖子学生便要吃大亏。即使高考试卷的命题能改变这种情况,使不同X学科各分数段考生人数的比例都相同,这也不公平,因为不同X学科的考生群体,其整体水平并不相同,这正是前几年用标准分来计算选考科目X成绩的弊端。
2. 当前的高考命题的程序和技术根本无法保证对试题难度的有效控制,因此非常有可能考生群体的整体水平较高的选考科目其平均成绩反而低,这就更加使X科的原始分数失去了公平。
因此,在用原始分计分的前提下,高考录取时,最好是把卷面分通过一定的转换,变为一个不同选考学科之间具有可比性的分数(仍然是原始分),并按这个分数计入总分进行录取,我们把转换后的分数称之为“录取原始分”,简称“录取分”。
二、把X科目“卷面分”转换为“录取分”的建议
把“卷面分”转换为“录取分”的实质是将文科(或理科)全体考生按照4个共同必考科目的总成绩进行排名,根据排名决定选考(X)科的录取分,从而避免了因考生群体不同而带来的不公平。具体的转换方法如下:
1. 按必考四科成绩把X科目“录取分”指标分配给各X学科
以政治学科为例。以下表格是选考政治的考生必考四科的成绩排序表。语、数、外、基四科都按本科目由高到低的顺序来排列每个考生的分数,分别计算出每一个相同序号的四科平均分,一共得到n个平均分(n为政治考生人数),这些分数就是分配给政治学科X“录取分”的指标。

2. 按“卷面分”高低把“录取分”指标依次分配给每个学生
政治卷面分第1名的考生,获得n=1的政治“录取分”指标(147分),政治卷面分第2名的考生,获得n=2的政治“录取分”指标(146分),依次类推,这就是他们的X“录取分”。当同一“卷面分”有多名考生时,其“录取分”等于这些考生所获得指标的平均值。最后四舍五入取整数。
三、对《建议》科学性的证明
1. 对深圳、东莞、肇庆等地大量考生高考成绩统计研究表明,一个考生群体的选考成绩跟他们的必考成绩呈高度正相关。因此,把必考4科的成绩作为(锚题)的成绩来进行等值处理是合理的。这种做法使得各X科的成绩相对等值,具有可比性,对不同群体来说是合理的。
2、经过转换后,X科的录取分数由该X科的卷面原始分和该群体考生4门必考科目的卷面原始分共同决定。在该X科中,卷面原始分第N名的考生,其录取原始分也是第N名。名次保持不变,因而该X科的卷面原始分和录取原始分是“等百分位等值”的。即,在同一选考科目内,根据“卷面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赋予考生由高到低的“录取分”,这就能使“卷面分”高的其“录取分”也高,因此,对不同考生个体来说,这是公平的。
3.《建议》中“录取分”指标是由必考成绩的排序计算出来的,因此,X“录取分”的区分度是跟必考成绩的区分度相平衡的,跟不同X学科试题的难度是否均衡没有关系。
4. 文科类的X“录取分”是按文科类考生的必考成绩把指标分配给政、史、地三个学科的,因此,政、史、地三个学科实际上是文科类X科目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该科目内政、史、地三学科的“录取分”是可比的。也就是说,政、史、地组成的X是一个科目(不是三个科目)。文科类X科目的总体是文科类的全体考生,跟文科类必考科目语、数、外、基的考生总体是相同的。同样,理科类X科目的总体跟理科必考四个科目的总体也是相同的。这样,广东省“3+文基/理基+X”高考方案便有更加科学的含义,它表示的是:五个考试科目;五个相同的总体;五个在本科目内具有可比性的原始分。
四、对《建议》科学性的实践检验
把X“卷面分”转换为“录取分”的方法是否真的合理?对此,本课题组用惠州市2007年两次高考模拟考试的大规模测验数据进行了检验。首先,X科目以“卷面分”计分,按每个考生五科成绩的总分对两次考试进行模拟录取,发现两次都被录取为“二B”的考生,其吻合率为35.9%;而把X转换为“录取分”、并保持其它一切都不变的情况下模拟录取,其吻合率提高为40.0%。
课题组再对上述考试数据做了进一步分析:如果不考虑必考四科成绩、仅以X科目成绩来确定录取线,当按“卷面分”录取时,得到两次考试“二B”考生的吻合率仅为19.3%;当按“录取分”录取时,得到两次考试“二B”考生的吻合率达到30.3%。这就充分说明,以上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X科目的计分方法,并证明 “录取分”比“卷面分”具有更高的信度。
五、《建议》的可行性
1. 把X科目的“卷面分”转换为“录取分”,在操作上只涉及简单的电脑编程,它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技术上毫无困难可言。
2. 把“卷面原始分”转换为“录取原始分”,是在“原始分”框架下进行的,跟省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完全一致,是对省里方案的具体贯彻和实施。
3. 把X科目的“卷面分”转换为“录取分”后,可以避免考生拥向某些高考比较容易“拿高分”的X学科,因而无需用行政的手段来调节不同选考科目的招生指标。
4. 把X科目的“卷面分”转换为“录取分”,有利于学生彻底改变以投机心理来选择X学科的现状,真正让学生弘扬自己的兴趣和特长,促进高中教育的健康发展和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全面提高。
把X科目的“卷面分”转换为“录取分”,将有利于进一步体现广东省新高考方案的优点,有利于把一个更加科学、合理的高考方案推向全国,为我国普通高中的课程改革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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