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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计算机生成最终结果
据介绍,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公示和结果认定五个阶段,整个评价过程都将利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软件平台和计算机进行。各评价主体的评价结果输入微机生成最终评价结果,经班级评价小组确认后,综合素质5大方面的A等级评价结果分别在各自班级内公示,并同时将所有学生的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评价结果无异议后,由学校评价委员会进行审定,填写《哈尔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报告书》。
权威人士介绍,一个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这样形成:由学生互评(包括自评)的等级和班级评价小组教师评价的等级,通过电脑系统按程序自动计算完成。其中,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权重比例为4:6;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等级不超过40%,其他等级不设定比例。
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公开公正公示
据了解,为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公平公正地开展,教育部门将坚持政策公开、评价程序公开、评价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原则,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采取提前公示的办法进行,评价结果将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A等级的评价结果须在班级内公示。
此外,教育部门还建立了举报和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对于评价过程中可能影响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对评价结果存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内,首先可向学校评价委员会举报或申诉,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处理不满意的,申诉人还可向区、县(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举报或申诉,学校和区、县(市)评价委员会将及时调查处理各项举报、申诉。
评价结果一旦形成,任何人无权随意改动。如果要改动,要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申请,经审核理由充分,批准后,指定专人进行修改。
(由杨云萍提供,由杨利竹上传)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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