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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音像资料(光盘)的规格要求
1、考生将艺术特长项目拍摄并制成VCD/DVD光盘(限时10-15分钟);
2、用油性笔在光盘夥庖来巫⒚骺忌彰⑺诘厍⒁帐跆爻は钅俊CD或DVD,以及内容目录字样,如:[例1] “张粤生/广东·广州/小提琴/VCD /内容目录”,[例2]“李京生/北京/小号/DVD/内容目录”;
3、光盘内不得出现与“姓名、地区、学校”有关的语言和字幕内容;
4、音像录制与光盘制作不得变换镜头拍摄和进行后期编辑加工;
5、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光盘将被取消参加测评的资格。
邮寄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
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312室艺术教育中心
邮编:510275
联系与咨询:
中山大学艺术教育中心电话:020-84115568 84112871(传真)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 020-84111598 8403649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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