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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高度关注07年高考计分方案存在问题、防范可能的社会动荡(高凌飚)
本人最近与我省18个地市教育局部分局长、教研室主任和部分高中校长有多次接触,几乎所有的人都和本人谈及2007年高考方案中计分方法存在不科学、不公平的问题,一致要求省政府给予充分的重视,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像江苏一样出现因高考计分不公平而引发的社会动荡。
高考计分方案本是一个具体的技术问题,但是由于它直接涉及到考生的高考成绩,受到千家万户的关注,一旦出现较为明显的不合理和不公平因素,可能引起社会的动荡。江苏省在2003年曾经采用类似广东的“3+综合+X”的高考方案,用卷面原始分来计分,结果引发了社会动荡,在2004年立刻将高考方案加以改变。广东省2007年将采用“3+文/理科基础+X”的做法,也准备采用卷面原始分,江苏省出现的社会动荡完全可能在广东重演。正如一位教研室主任所说的:“用了原始分以后,只要懂得加减乘除又明白事理得人,就能够看出方案明显的不合理处,到时候很可能像江苏那样发生不愉快的事件。”这完全不是危言耸听。
高考计分早期一向采用卷面原始分,满分为100分(近年来改为150分,实质与100分相同)。由于高考包括了几个不同学科的考试,考生最后的成绩是各学科成绩的总和。问题是,高考所包含的各学科由于本身的特点不同,考试的难度和区分度有较大的差异,没有可加性。比如在1980年代,高考的数学、物理的平均分经常比语文、政治的平均分低20-30分,数学、物理的“1分”与语文、政治的“1”分不等值,不能相加,正如不能把美元数和人民币数直接相加来表示总金额一样,需要对高考各科卷面的原始得分加以必要的转换后再进行相加得到总分。
为了解决上述不同学科考试分数等值转换的问题,广东省在1990年代初期用国际上惯用的标准(Z)分数取代原始分。标准分是在考生群体相同的情况下,假定考生在不同学科中相同的排名反映了相同的水平,也即是说,在同一批人参加的考试中,语文的第100名和数学的第100名可以视为成绩相同,这正如某人在学校全体学生都参加的运动会上100米跑名列第10,另一人在同样的运动会上400米跑名列第10,其比赛成绩可以视为相同的道理一样。当然,标准分数的计算不是这么简单,还要经过复杂正态化处理等等,但是其基本模型就是排名。以排名为基础的标准分具有跨学科的可加性,可以将单科的标准分相加作为总分再进行排名,然后转换成总的标准成绩公布。这一做法使高考计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大大提高,受到了考生、家长、教师、学校和社会的普遍认可,一度为国内不少省市所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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